الدُّرُوسُ المُهِمَّةُ لِعَامَّةِ الأُمَّةِ
大众必修课
لِسَمَاحَةِ الشَّيْخِ العَلَّامَةِ
عَبْدِ العَزِيزِ بْنِ عَبْدِ اللهِ بْنِ بَازٍ
رَحِمَهُ اللهُ
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拉·本·巴兹
(愿主怜悯他)
بِسْمِ اللهِ الرَّحمَنِ الرَّحِيم
大众必修课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作者前言
一切赞颂全归安拉——全世界的主,善果属于敬畏者,愿安拉赐福安于他的仆人和使者——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以及他的家眷和所有的圣门弟子。
记主赞圣后:
这些是普通大众应当了解的关于伊斯兰教的知识的简明内容。我将其命名为:《大众必学的重要课程》。
我祈求安拉使其惠及穆斯林, 并接受我的工作。他确是慷慨的、尊贵的主。
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拉·本·巴兹 大众必学的重要课程1
第一课:《开端章》及短篇章节
《开端章》以及从《地震章》到《人类章》的短篇章节,通过口授、纠正读法、背诵,并讲解其中必须理解的内容。
第二课:伊斯兰的支柱
阐明伊斯兰的五大支柱,其中首要且最重要的是: 作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并讲解其涵义,说明“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主。”的条件及其含义, “绝无真应受崇拜的主”的意思是:否认除安拉外的一切被崇拜之物,; “唯有安拉”:肯定唯独安拉应受崇拜,他独一无偶。 至于“除安拉外,绝无真应受拜者”的条件是:使无知消除的知识,消除怀疑的坚信,消除以物配主的虔诚,消除谎言的诚实,消除恼怒的喜爱,消除放弃的服从,消除拒绝的接受,以及否认除安拉外所有受拜的对象。 我将这些条件总结在以下两句诗中:
知识、确信、虔诚与诚实,*** 加上喜爱、服从和接受 并增添第八个条件:否认一切除安拉之外的受拜者。
并阐明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及其要求:相信他所传达的一切,服从他所命令的,远离他所禁止的,并且只按照清高的安拉及其使者(愿主福安之)所规定的方式来崇拜安拉。 接着为学生讲解伊斯兰的其余四大支柱:礼拜、天课、封莱麦丹月的斋,以及对有能力到达者朝觐天房。
第三课:信仰的支柱
它是六件:信仰安拉、天使、经典、使者、后世,以及信仰好坏的前定,皆来自伟大的安拉。
第四课:认主独一的分类与以物配主的分类
阐明认主独一的种类:养育性独一、受拜性独一以及尊名和属性独一。
1- 养育性独一:即信仰安拉是万物的创造者,是万事万物的掌管者,在这一切中绝无伙伴。
2- 受拜性独一:即信仰安拉是唯一真正应受崇拜的,此中绝无伙伴。这正是“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主”的含义——也就是:除安拉外没有真正应受崇拜的对象。因此,所有的功修,如礼拜、斋戒等,都必须专为安拉而行,绝不允许将其中任何一部分献给除他之外的任何对象。
3- 尊名与属性的独一:即信仰《古兰经》和正确圣训中所提及的安拉的一切尊名和属性,并确认这些尊名和属性只属于安拉,唯独他配拥有。必须以适宜他的方式确认这些属性,不对其加以歪曲、否认、篡
改和比拟。这正是对如下经文的践行:
﴿قُلۡ هُوَ ٱللَّهُ أَحَدٌ1 ٱللَّهُ ٱلصَّمَدُ2 لَمۡ يَلِدۡ وَلَمۡ يُولَدۡ 3 وَلَمۡ يَكُن لَّهُۥ كُفُوًا أَحَدُۢ4﴾
{你说:“他是安拉,是独一的主;
安拉万物仰赖的主;
他没有生育,也不是被生育;
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
(忠诚章:1-4) 崇高伟大的安拉说:
﴿...لَيۡسَ كَمِثۡلِهِۦ شَيۡءٞۖ وَهُوَ ٱلسَّمِيعُ ٱلۡبَصِيرُ﴾
{任何物不似象他。他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协商章:11) 一些学者将认主独一分为两类,并将尊名和属性独一归入养育性独一之中。这并无争议,因为无论如何分类,其目的都是明确的。
以物配主的分类有三种:大以物配主、小以物配主和隐秘的以物配主。
至于大以物配主:它使善功无效,并使死于此状态的人永居火狱,正如伟大的安拉所说:
﴿...وَلَوۡ أَشۡرَكُواْ لَحَبِطَ عَنۡهُم مَّا كَانُواْ يَعۡمَلُونَ﴾
{假若他们以物配主,那末,他们的善功必定变成无效的。} (牲畜章:88) 清高的主说:
﴿مَا كَانَ لِلۡمُشۡرِكِينَ أَن يَعۡمُرُواْ مَسَٰجِدَ ٱللَّهِ شَٰهِدِينَ عَلَىٰٓ أَنفُسِهِم بِٱلۡكُفۡرِۚ أُوْلَٰٓئِكَ حَبِطَتۡ أَعۡمَٰلُهُمۡ وَفِي ٱلنَّارِ هُمۡ خَٰلِدُونَ17﴾
{以物配主者,在供认迷信的情况下,无权修筑安拉的清真寺,这等人的善功已无效果,他们将来要永居火狱之中。} (忏悔章:17) 凡是死于大以物配主状态的人,安拉将不会宽恕他,乐园对他是被禁止的,正如清高的安拉所说:
﴿إِنَّ ٱللَّهَ لَا يَغۡفِرُ أَن يُشۡرَكَ بِهِۦ وَيَغۡفِرُ مَا دُونَ ذَٰلِكَ لِمَن يَشَآءُ...﴾
{安拉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而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
(妇女章:48) 清高的安拉说:
﴿...إِنَّهُۥ مَن يُشۡرِكۡ بِٱللَّهِ فَقَدۡ حَرَّمَ ٱللَّهُ عَلَيۡهِ ٱلۡجَنَّةَ وَمَأۡوَىٰهُ ٱلنَّارُۖ وَمَا لِلظَّٰلِمِينَ مِنۡ أَنصَارٖ﴾
{谁以物配主,安拉必禁止谁入乐园,他的归宿是火狱。不义的人,绝没有任何援助者。}
(筵席章:72)
其种类包括:向亡人和偶像祈祷、 向他们求救、向他们许愿、为他们献祭等。
至于小的以物配主,是指在《古兰经》或圣训中被明确定义为“以物配主”,但并不属于大以物配主的事项。例如,在某些行为中沽名钓誉、以非安拉之物起誓、说 “这是安拉和某人意欲的”,以及类似的行为。正如先知 (愿主福安之)所说: {我最担心你们的事情是小的以物配主。}人们问他这指的是什么,先知(愿主福安之)回答说:{沽名钓誉。}2 此段圣训由伊玛目艾哈迈德、托百拉尼和柏海基辑录,传述自迈哈茂德·本·拉比德·安萨里(愿主喜悦他),传述链可靠。托百拉尼还通过可靠的传述链,从麦哈茂德·本·拉比德,传自拉费尔·本·哈迪吉,传自先知(愿主福安之)。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 “谁以安拉以外之物发誓,他确已犯了以物配主之罪。”3 此段圣训由伊玛目艾哈迈德通过正确的传述链辑录,传自欧麦尔·本·罕塔卜(愿主喜悦他)。 艾布·达乌德和提尔米兹通过正确的传述链传述,据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他们父子)而传自先知 (愿主福安之),他说: “谁以安拉之外的发誓,他确已否认或以物配主了。”4 先知(愿主福安之)说: “你们不要说:‘如果安拉意欲,某人意欲’,而应该说:‘如果安拉意欲,然后某人意欲。’”5 此段圣训由艾布·达乌德通过正确的传述链辑录, 传自侯宰法 ·本· 叶玛尼 (愿主喜悦他)。
这种行为不会导致叛教, 也不会导致永居火狱,但它与完美的认主独一相违背。
第三种:隐藏的以物配主。其证据是先知(愿主福安之)的一段话: “我告诉你们一件比麦西哈·旦扎里更让我担心的事情好吗?他们说:“好的,安拉的使者。”他说:它就是隐藏的以物配主,一个人站起来礼拜,他会因看到别人注视他而矫饰自己的拜功。”6 此段圣训由伊玛目艾哈迈德辑录在《穆斯纳德》圣训集中,传述自艾布·赛义德·赫德里(愿主喜悦他)。
以物配主分为两种类型:
分别为大以物配主和小以物配主,而隐藏的以物配主则涵盖了这两者。 大的以物配主:如伪信者的以物配主;因为他们隐藏自己的虚假信仰,表面上装作穆斯林, 出于沽名钓誉和自保的目的。
它也可以属于小的以物配主, 如沽名钓誉行为,正如前面提到的麦哈穆德·本·拉比德·安萨里的圣训和艾布·赛义德的圣训所示。安拉是掌管顺利的。
第五课:至善
至善的核心是: 你应当像看到安拉 一样崇拜他,如果你看不见他,他确实在注视着你。
第六课:礼拜的条件
它有九件:
穆斯林、 理智健全、 有辨别能力、 有大小净、清除污秽、遮盖羞体、进入礼拜时间、面向天房、举意。
第七课:礼拜的要素
礼拜的要素共有十四件:
有能力时站立、入拜的大赞词、诵读 《开端章》、鞠躬、鞠躬后立起、用七个肢体叩头、从叩头中抬起、两叩头间坐定、 所有动作中的稳定、要素之间的顺序、末尾的台善胡德、末坐、祝福先知(愿主福安之)、两次出拜的赛俩目。
第八课:礼拜的必须事项
它有八件:
除开拜大赞词外的所有大赞词,伊玛目和单独礼拜者念:
(安拉听到了赞美他之人的赞美), 所有人念:(主啊,赞美归于你),在鞠躬时念:(赞我的伟大的主清净),在叩头时念:(赞我的至高的主清净),两次叩头之间念:(主啊,请宽恕我),第一个”台善胡德“,为第一个”台善胡德“而坐。
第九课:阐明”台善胡德“
它就是念:
(一切赞颂、 祝福和美善全归于安拉, 先知啊!愿安拉的平安、夸耀与吉庆降临你;愿安拉的平安降临我们和他的清廉的仆人;我作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我又作证:穆罕默德是他的仆人和使者。)
然后祝福先知 (愿主福安之), 为他祈求吉庆,即诵念: (主啊,求你祝福穆罕默德及其家属,像你曾祝福于易卜拉欣和易卜拉欣的家属一样,你确是可赞的,可颂的主;主啊,求你赐福穆罕默德及其家属,像你曾赐福于易卜拉欣和易卜拉欣的家属一样,你确是可赞的,可颂的主。
然后,在最后的”台善胡德“中,他向安拉祈求庇护,求免受火狱的刑罚、坟墓的刑罚、生与死的考验、以及麦西哈·旦扎里的考验。接着,他可以选择任何他想要的祈祷,特别是那些来自圣训的祈祷,其中包括:
(主啊,求你帮助我记念你、感谢你,很好地崇拜你。主啊,我确已深深亏待了自己,除你之外没有人能够赦免罪过。求你以来自你的宽恕饶恕我,并怜悯我,你确是至赦、至慈的主。)
至于在第一个“台善胡德”中,在念完作证词之后,他在晌礼、晡礼、昏礼和宵礼的拜功中应起身进行第三拜。如果在此期间嘱咐先知(愿主福安之), 这是更优越的, 因为相关圣训的证据,然后他起身完成第三拜。
第十课:拜功的圣行
这些圣行包括:
1- 开拜词。
2- 将右手掌放在左手上,置于胸前,在鞠躬前站立和鞠躬后站立时均如此。
3- 在念第一个大赞词时、鞠躬时、从鞠躬起身时,以及从第一次“台善胡德”起身进行第三拜时:都抬起双手指并拢伸直,举至肩膀或耳朵的高度。
4- 在鞠躬和叩头中,多念赞颂词。
5- 从鞠躬起身后,在念完“我们的主啊,赞美归于你”后曾念其他赞词,以及在两次叩头之间多念求恕祈祷词。
6- 在鞠躬时使头部与背部平齐。
7- 在叩头时,使上臂离开两侧、腹部和大腿分开、大腿和小腿分开。
8- 在叩头时将手肘抬离地面。
9- 在第一遍“台善胡德”和两次叩头之间,礼拜者铺展左脚坐于其上,同时竖起右脚。
10- 在四拜和三拜礼的最后一遍“台善胡德”中采取倚坐姿势,即臀部着地,将左脚置于右脚下方,并竖起右脚。
11- 在第一遍和第二遍“台善胡德”中,从坐下开始到作证词结束,用食指指示,并在祈祷时转动食指。
12- 在第一遍“台善胡德”中,为穆罕默德及其家属、易卜拉欣及其家属祝福和祝安。
13- 在最后一遍“台善胡德”中祈祷。
14- 在晨礼、主麻礼、两大节日礼拜、求雨礼拜以及昏礼和宵礼的前两拜中高声诵读。
15- 在晌礼、晡礼、昏礼的第三拜以及宵礼的最后两拜中低声诵读。
16- 念《开端章》外的经文,同时遵守礼拜中未提及的其他圣行。其中包括:在鞠躬起身后,念(我们的主啊,赞美归于你)之外的赞词,对于领拜者、跟拜者和单独礼拜者,这都是圣行。还包括: 在鞠躬时将双手放在膝盖上, 手指分开。
第十一课:使拜功无效的行为。
它有八项:
1- 故意说话,但若是因忘记或无知而说话,则拜功不受影响。
2- 大笑。
3- 吃东西。
4- 喝水。
5- 暴露羞体。
6- 大幅度偏离朝向。
7- 在拜功中连续过多的无关动作。
8- 无大小净。
第十二课:小净的条件
它有十项:
穆斯林、 理智清醒 、达到分辨能力 、 举意 、 以及保持举意的连续性,即不打算中断举意直到完成小净、排除导致小净无效的原因、首先用水净下或用净土擦拭、使用洁净且合法的水 、清除阻碍水接触皮肤的物质 、对于持续有失禁问题者,需在礼拜时间进入后进行小净 。
第十三课:小净的主命
共有六项:
洗脸(包括漱口和呛鼻)、洗两手连同手肘、抹整个头部(包括两耳)、洗两脚连同脚踝,以及遵循顺序和连续进行。 可嘉的做法是将脸、双手和双脚洗三次,漱口和呛鼻也是如此;但主命的次数为一次。至于抹头部,根据正确的圣训,则重复抹之。
第十四课:破坏小净的事项
它共有六项:
从两窍出来的排泄物,从身体排出的明显污秽物, 因睡眠或其他原因失去意识,无遮挡用手直接触摸前后私处, 食用骆驼肉,叛教(愿安拉保护我们和穆斯林免遭于此)。
重要提示:至于洗亡者:正确观点是这并不会坏小净,这是多数学者的观点,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它破坏小净。然而,如果洗亡者时,手无遮挡直接触碰到亡者的私处,则他须重新洗小净。
他应避免触摸亡人的生殖器,除非隔着屏障。同样,触摸女人也不坏小净,无论是否带有欲望——这是学者两种主张中最正确的一种,只要没有分泌物排出。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亲吻他的一位妻子,然后他直接礼拜而未重洗小净。
至于清高的安拉在《妇女章》和《筵席章》中的两节经文所说的:
﴿...أَوۡ لَٰمَسۡتُمُ ٱلنِّسَآءَ...﴾
{或触摸妇女。} (妇女章:43) (筵席章:6) 其意是指:同房。这是学者们较为正确的观点之一,也是伊本·阿巴斯(愿安拉喜悦他)及一些先贤和后辈的主张。 安拉是掌握成功的主。
第十五课:每位穆斯林都应具备的美德
其中包括:诚实 、守信 、贞洁 、知耻 、勇敢 、 慷慨 、守约 、避免一切安拉所禁止的行为 、善待邻里 、在能力范围内帮助有需要的人 ,以及其他《古兰经》或圣训所指示的美德。
第十六课:遵守伊斯兰礼仪
其中包括:说“赛俩目”、和蔼可亲、用右手饮食、开始时念“奉安拉之名”、结束时感谢安拉、打喷嚏后赞美安拉、若有人打喷嚏后赞美安拉,则对他说“愿安拉怜悯你”、探望病人、参加亡者的殡礼和下葬、遵守进入清真寺或家中,以及离开时的礼仪、遵守旅行中的礼仪、对父母、亲戚、邻居、长者、幼者的礼节、祝贺新生儿的出生、祝福婚礼、在丧事中表达慰问,以及其他与伊斯兰有关的礼节和规范,如在穿衣、脱衣和穿鞋时遵守的伊斯兰礼仪。
第十七课:警惕以物配主及各种罪行
其中包括七种致命的大罪:以物配主 、 行巫术、 无理杀害被安拉禁止杀害的生命、吃取利息、侵占孤儿的财产、 临阵脱逃、 诽谤贞洁的信女。
其中还包括:忤逆父母、断绝骨肉、作伪证、虚假誓言、伤害邻居, 侵犯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名誉、饮用麻醉物、赌博,即从事赌博活动、背谈、挑拨离间,以及其他一切安拉或其使者(愿主福安之)所禁止的行为。
第十八课:送殡、殡礼和安葬
以下是详细内容:
第一:应当给临终者提念:“除安拉外,绝无真应受拜者”;这是基于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教导: “你们为临终的人提念‘除安拉外,绝无真应受拜者’。”7 此圣训由穆斯林辑录在他的 《圣训实录》中。 此圣训中“亡者” 的意思是指:临终之人, 即那些已经显现出死亡征兆的人。
第二:当确定他已经去世后,根据相关圣训的依据,为他合上眼睛,并用布包住下巴。
第三:穆斯林亡者必须进行洗尸,除非他是在战斗中阵亡的烈士;烈士既不洗尸,也不为其举行殡礼,而是保留他的衣物直接埋葬。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没有为乌侯德战役中的阵亡者洗尸,也没有为他们举行殡礼。
遮掩其羞体,然后将其稍稍抬起并轻柔地按压腹部,随后洗尸者用布片或类似物裹手清理污物,接着为其做像礼拜时做的小净,再用混有皂角或类似物的水清洗其头部与胡须,然后洗其右侧,再洗左侧。如此重复清洗第二遍和第三遍,每次清洗时都要按压腹部,若有污物排出则清洗,并用棉花等物堵塞排泄处;若无法固定,则可用干净的黏土或现代医疗用品(如胶布等)处理。
如果洗三遍仍未洁净,则增至五遍或七遍。之后用布擦干亡人,在其腋身体褶皱处以及叩拜的各个肢体放置香料。若将亡人全身涂香,是。可用香熏染裹尸布。若亡人的胡须或指甲过长,可稍作修剪;若不修剪也无妨。不得梳理亡人的头发,不得为其剃除阴毛,不得为其行割礼,因无相关依据。至于女性亡人,则将其头发编成三股辫,垂于身后。
第五:为亡者包裹尸布
最优的方式是: 男人应用三块白色裹尸布包裹,其中无衬衫也无头巾,正如人们为先知(愿主福安之)所做的那样,将其层层包裹。若用衬衫、裤子和裹尸布包裹,也无妨。
妇女应使用五块布进行裹尸:衬衣、头巾、裤子和两块裹尸布。男孩可用一到三件衣服,小女孩应使用一件衬衫和两块裹尸布。
所有人最低限度的裹尸要求是用一块布遮盖整个尸体。然而,如果死者是处于受戒状态,他应以清水和皂角清洗身体,并用他的下衣和披肩,或其他布料进行裹尸。但不应覆盖他的头部和脸部,也不应使用香料,因为他将在复生日以念应召词的姿态复活,正如来自先知(愿主福安之)的圣训所证实的那样。
如果死者是一位处于受戒状态的女性,则与其他女性一样进行裹尸,但不使用香料,也不能用面纱覆盖脸部,或用手套覆盖双手。然而,可以用裹尸布遮盖她的脸部和双手,正如之前关于女性裹尸方式的说明。
第六:最应为死者进行清洗、殡礼与安葬的人
在为男性亡者洗尸的问题上,首先由他在遗嘱中指定的人负责,其次是父亲,然后是祖父,再依次是最亲近的男性亲属。
最有资格为女性死者进行清洗的人依次为:她在遗嘱中指定的人,母亲,祖母,按血缘关系距离由近到远的女性亲属。 夫妻双方均可以为对方清洗,因为艾布·拜克尔(愿主喜悦他)的妻子为他清洗过,而阿里(愿主喜悦他)也为他的妻子法图麦(愿主喜悦她)清洗过。
第七:为死者站殡礼的方式
念四个大赞词。第一个大赞词后诵读 《开端章》,如果同时诵读一段短章或一两节经文,也是很好的做法,这是根据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他)传述的正确圣训。然后念第二个大赞词,接着祝福先知(愿主福安之),如拜中台善胡德所念的那样。随后念第三个大赞词,并念: “主啊!求你饶恕我们的生者与亡者,见证者与缺席者,幼者与长者,男性与女性。主啊!你让我们中的谁存活,就让他遵循伊斯兰而存活;你让我们中的谁离世,就让他带着信仰而离世。主啊!求你宽恕他,怜悯他,保佑他,饶恕他,优待他的归宿,拓宽他的安葬之所。用清水、雪水和雨水洗净他,像洁净白衣上的污垢一样清除他的罪过。求你赐给他比他的家更好的住所,比他的家人更好的亲属。求你让他进入天堂,保护他免受坟墓的惩罚和火狱的刑罚。求你让他的坟墓宽敞明亮。主啊! 求你不要剥夺我们因他而获的回赐,也不要让我们在他之后迷失正道。” 然后念第四次大赞词,向右边道“赛俩目”结束礼拜。
可嘉的做法是在每次大赞词时抬手。如果亡者是女性,应说:“主啊,赦宥她…”等;如果有两位亡者,应说:“主啊,赦宥他们两人…” 等;若亡者多于两位,则应说:“主啊,赦宥他们…”等。
如果亡者是夭折的孩童, 则不念求赦宥的祈祷,而是念: “主啊!求你让他成为他父母的报酬和宝藏,成为被接受的说情者。主啊!求你通过他增重他父母的善功天平,增添他们的报酬,让他与信士中的善良先辈团聚,并让他在易卜拉欣(愿主赐他平安)的庇护下,凭你的慈悯保护他免受烈火的刑罚。”
圣行是让领拜者站在男性亡人的头部,女性亡人的中间。如果有多具尸体同时进行礼拜,男性亡人应靠近领拜者,而女性亡人靠近朝拜方向。如果还有儿童,则男孩应放在女性之前,然后是女性,最后是女孩。男孩的头部与男性的头部对齐,女性的中部与男性的头部对齐, 女孩的头部与女性的头部对齐,而她的中部与男性的头部对齐。所有跟拜者应站在领拜者之后,除非领拜者后方没有位置,他则站在领拜者的右侧。
第八:埋葬亡人的方式
教法规定将坟墓挖掘至腰部深度,并在朝向礼拜方向的一侧挖一个墓穴,将死者以右侧卧的姿势放入墓穴中。解开裹尸布的结,但不要移除裹尸布,也不应揭开死者的脸部,无论死者是男性还是女性。 然后用砖块覆盖墓穴, 并用泥土固定,使其稳固,防止泥土进入墓穴。如果没有砖块,可用木板、石块或其他材料代替,以保护死者不被泥土侵入。接着将墓穴用土填埋,建议在填土时念: “奉安拉之名, 遵循安拉使者的道路。”坟墓可以堆高一拃的高度,并在容易的情况下覆盖小石子,并洒水固定土壤。
送葬者应站在坟墓旁为死者祈祷,因为先知 (愿主福安之)在埋葬死者后, 会站在坟墓旁念: “你们为你们的兄弟求饶, 并为他祈求坚定,因为他现在正被询问。”8
第九:对于未能在亡者安葬前为其殡礼的,可以在安葬后补行殡礼。
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曾这样做过,但需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如果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不宜在坟墓旁举行殡礼,因为未曾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在亡者下葬一个月后仍在坟墓旁举行殡礼的做法。
第十:亡者的家属不得为他人准备食物。 伟大的圣门弟子贾里尔·本·阿卜杜拉·白基利(愿安拉喜悦他)曾说: “我们认为在埋葬亡人后聚集到逝者家中并制作食物是哭丧的一种形式。”9 伊玛目艾哈迈德传述,其传述链良好。
至于为逝者家属或其来客制作食物,这是无妨的。逝者的亲属和邻居应为他们准备食物。因为当先知(愿主福安之)听闻贾法尔·本·艾比·塔利卜(愿安拉喜悦他)在沙姆去世的消息时,他曾命令家人为贾法尔的家人准备食物,并说: “他们正经历让他们分心的事情。”10。
逝者的家属邀请邻居或其他人食用赠送给他们的食物是无妨的。根据我们对教法的了解,这件事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
第十一:妇女为亡者守丧不得超过三天,除非为自己的丈夫守丧。
她必须为丈夫守丧四个月零十天;除非她怀有身孕,则守丧期至分娩为止。这是根据先知(愿主福安之)的正确圣行所确立的。
至于男人,则不允许他为任何亲属或其他人守丧。
第十二:教法鼓励男性不时探访墓地,为逝者祈祷和祈求怜悯,并借此提醒自己记起死亡及其后的境况。
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曾说: “你们探访坟墓吧,它会提醒你们记起后世。”11 《穆斯林圣训实录》辑录。
他(愿主福安之)教导他的弟子们在探访坟墓时应当说: “信士和穆斯林的亡者啊!愿平安降临在你们上!如果安拉意欲,我们也将追随你们。祈求安拉赐予我们和你们安康,愿安拉怜悯我们当中的先行者和后来者。”12
至于女性,她们不应探访坟墓,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诅咒了探访坟墓的女子;此外,她们探墓时恐生磨难或缺乏忍耐。同样,她们也不可跟随殡礼队伍前往墓地,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禁止她们这样做。 至于在清真寺或礼拜场为亡者举行殡礼,对男女都是允许的。
至此结束! 愿安拉赐福安于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他的家属及其弟子们。
***
目录
奉至仁至慈的安拉之名 2
作者前言 2
第一课:《开端章》及短篇章节 3
第二课:伊斯兰的支柱 3
第三课:信仰的支柱 4
第四课:认主独一的分类与以物配主的分类 4
第五课:至善 9
第六课:礼拜的条件 9
第七课:礼拜的要素 9
第八课:礼拜的必须事项 9
第九课:阐明”台善胡德“ 10
第十课:拜功的圣行 11
第十一课:使拜功无效的行为。 12
第十二课:小净的条件 13
第十三课:小净的主命 13
第十四课:破坏小净的事项 14
第十五课:每位穆斯林都应具备的美德 15
第十六课:遵守伊斯兰礼仪 15
第十七课:警惕以物配主及各种罪行 15
第十八课:送殡、殡礼和安葬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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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62v2.1 - 17/06/2026
本段圣训由伊玛目艾哈迈德收录于其《艾哈迈德系统圣训集》:(第5卷第428页),托伯拉尼收录于《大典》: (第4卷第338页),拜哈基收录于《信仰的分支》:(第14卷第355页)。他在《增补集》(第1卷第121页)中评价说:这段圣训由艾哈迈德传述,其传述者均为正确圣训实录的传述者。
本段圣训由伊玛目艾哈迈德收录于其《艾哈迈德系统圣训集》:(第1卷第47页)。
本段圣训由艾布·达伍德收录,编号为:(3251),提尔米济收录,编号为(1535)。
本段圣训由艾布·达伍德收录,编号为:(4980),由艾哈迈德收录于其《艾哈迈德系统圣训集》:(第5卷第384页)。
此圣训由伊本·马哲收录,编号为:(4204),亦由伊玛目艾哈迈德收录于其《艾哈迈德系统圣训集》:(第3卷第30页)。
此圣训由穆斯林收录,编号为:(916-917)。
此圣训由艾布·达乌德收录,编号为:(3221),哈基姆收录于其著作第3卷第399页。
此圣训由伊本·马哲收录,编号为:(1612),亦由伊玛目艾哈迈德收录于《艾哈迈德系统圣训集》:第2卷第204页。
此圣训由穆斯林收录于《殡礼篇》,编号:(976);奈萨仪收录于《殡礼篇》,编号:(2034);艾布·达乌德收录于《殡礼篇》,编号:(3234);伊本·马哲收录于《有关殡礼的章节》,编号:(1569);亦由艾哈迈德收录于《艾哈迈德系统圣训集》:第2卷第441页。
此圣训由伊本·马哲收录,编号为:(1569),并由艾勒巴尼判定为正确圣训。
穆斯林辑录:编号:(975)
《法塔瓦及杂文全集》:(3/288 - 298)